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農機合作社
示范創建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機(農業、農牧)局(廳、委、辦),黑龍江省農墾總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等九部委《關于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意見》(農經發〔2014〕7號)和農業部《關于開展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推進行動的意見》(農機發〔2015〕1號)精神,進一步提升農機合作社的發展質量和整體水平,大力推進農機社會化服務,我部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新一輪農機合作社示范創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創建活動工作目標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公布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名單的通知》(農辦機〔2013〕4號)公布的1022家示范社建設期限已經結束。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圍繞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迫切需要及農機合作社多元化創建、多樣化扶持、規范化運行、市場化經營、品牌化服務的目標要求,進一步提高農機合作社示范創建標準,拓展創建內容,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引導區域內農機合作社向“五有”型(有完善的裝備設施、有良好的運行機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較大的服務規模、有顯著的綜合效益)農機合作社發展,切實樹立可學可比的樣板,營造規范辦社、比學趕超、爭創先進的良好氛圍,打造農機合作社升級版,為推進農業機械化和現代農業發展貢獻力量。
“十三五”期間,農業部擬組織創建1000個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其中2016年首批推薦認定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200個。
二、開展示范社推薦申報
各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根據創建活動的工作目標,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積極鼓勵“五有”型農機合作社參與創建活動。要按照《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附件1)和《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推薦名額分配表(2016年度)》(附件2)要求,嚴格把關,擇優向農業部等額推薦申報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于2016年7月15日前,將《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表》(附件3)和《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匯總表》(附件4)的紙質材料和電子版報送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農業部組織對推薦申報的農機合作社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名單在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進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內若無異議,由農業部公布認定名單,并頒發“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牌匾。
三、加強創建活動組織領導
(一)明確運行機制。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創建活動堅持“部省共建、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農業部主要負責創建活動的規劃部署和協調推進,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負責創建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抽查監測,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參與創建活動示范社的指導服務和具體幫扶。
(二)強化政策扶持。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集中力量加強示范創建,農機購置補貼、農機作業補助、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農機金融租賃貼息試點等農機化扶持政策優先向示范社傾斜,農機化技術試驗示范等農機化項目及技術培訓、企社共建、銀社對接等活動優先安排示范社作為承接或實施的重要主體。要積極爭取發展改革、財政、金融等部門支持,多渠道加大對示范社的投入,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多種形式,引導支持示范社加大配套機具和基礎設施投入,提高服務能力,打造服務品牌,推動農機合作社整體建設和農機社會化服務躍上新臺階。
(三)培養領軍人才。加強農機合作社輔導員隊伍建設,對示范社開展長期跟蹤指導,促進合作社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強化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長和相關職業人才培訓,通過政策講解、技術培訓、現場觀摩、座談交流等形式,增強新形勢下辦社治社興社的能力,加快培養一批視野寬、技術強、善管理、懂經營的合作社領軍人才。鼓勵引導大中專畢業生到示范社就業或參與合作社事務,扎根農村創業,為合作社可持續發展提供智力和人才保障。
(四)發揮示范作用。各地要將示范創建與各項農機化重點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把示范社建成技術推廣的先行點、服務機制的創新點、經營管理的樣板點,引導帶動周邊農機服務組織健康發展。農業部將在農機專業網站上建立全國示范社網頁名片,免費為其贈送農機化有關專業期刊。示范社可免費使用“中國農機合作社”LOGO標識。各地要加強對示范建設成效的經驗總結和宣傳推廣,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五)加強監測管理。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名單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各地農機化主管部門要組織示范社定期報送年度的生產經營狀況,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采取重點抽查等方式加強對示范社的監測管理,每年年底前將示范社監測報告報送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已不符合示范社條件的,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提出撤銷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稱號的建議。
聯系電話:農機化管理司生產管理處,010–59192814,59193308(傳真)。
電子郵件:njhsglc@agri.gov.cn
附件:1.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
2.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推薦名額分配表(2016年度)
3.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表
4.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匯總表
農業部辦公廳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
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條件
一、基本要求
(一)依法登記,運行有效。經工商注冊登記,領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并正常運行兩年以上;合作社名稱應體現農機化作業、服務特點,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須有農機作業服務內容;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齊全,有獨立的銀行賬號。
(二)規模較大,能力較強。入社成員原則上不少于30個;近兩年年均農機服務面積達到10000畝以上。
(三)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社會聲譽良好,履行農機作業服務合同,未發生過重大經濟糾紛和服務質量投訴等情況;農機上牌率、檢驗率、駕駛人員持證率在本地處于領先水平,沒有發生過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二、組織機構
(一)設立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各機構職責明確,公示上墻,切實履職。
(二)成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記錄、參會人員有簽字,定期公開社務。
(三)設立必要的日常管理部門或崗位(如財務室、生產作業部、維修服務部等),且職責明確。
三、經營管理
(一)具有合作社章程、機務管理、財務管理等相關制度和作業服務相關標準,并以適當方式張貼公布、嚴格遵守。有較合理的盈余分配和較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
(二)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經營成本核算,產權關系明晰,設立成員賬戶,財務核算規范。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記載清晰、準確。
(三)合作社農機作業服務實行統一對外業務聯系、統一作業調度、統一作業質量標準、統一收費標準、統一維修保養。
(四)組織成員開展或參與安全教育培訓、新技術新機具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
四、設施裝備
(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較為完善的機庫棚和維修間等設施,其中機庫棚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丘陵山區可適當降低標準),維修間(含配件庫)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
(二)擁有農機原值200萬元以上,大中型或專用特色農機不少于20臺(套);有能滿足當地主要作物(農業主導產業)全程機械化生產需要的配套機具,其中有一定數量的高性能機具。
(三)合作社場地布局規劃合理,場所干凈整潔,機具擺放整齊,維修保養到位。
五、綜合效益
(一)合作社帶動成員增收致富和周邊農戶節本增效效果明顯,成員收入高于縣域內非成員農戶平均收入20%以上。
(二)積極通過代耕代種、聯耕聯種、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形式開展服務,在促進土地流轉、發展多種形式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方面作用突出;熱心為周邊農民(農機戶)開展信息咨詢、機具維修、技術指導、抗災救災等多種服務。
(三)帶頭應用先進適用的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在農業生產全程機械化、農機與農藝融合、農機化與信息化融合中起到表率作用。
附件2
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推薦名額分配表(2016年度)
省份 |
推薦數量(個) |
省份 |
推薦數量(個) |
北京 |
2 |
湖南 |
12 |
天津 |
2 |
廣東 |
4 |
河北 |
7 |
廣西 |
6 |
山西 |
7 |
海南 |
2 |
內蒙古 |
7 |
重慶 |
2 |
遼寧 |
8 |
四川 |
6 |
吉林 |
10 |
貴州 |
2 |
黑龍江 |
15 |
云南 |
2 |
上海 |
2 |
陜西 |
6 |
江蘇 |
15 |
甘肅 |
2 |
浙江 |
5 |
青海 |
2 |
安徽 |
12 |
寧夏 |
2 |
福建 |
2 |
新疆 |
8 |
江西 |
5 |
大連 |
1 |
山東 |
15 |
寧波 |
2 |
河南 |
15 |
青島 |
2 |
湖北 |
8 |
黑龍江農墾 |
2 |
合計 |
200 |
附件3
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表
填表人: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一、合作社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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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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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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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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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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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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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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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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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將用于網站網頁名片信息并予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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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事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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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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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首次注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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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變更登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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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成員數(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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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農機駕駛證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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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農民成員數(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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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農機維修工資格證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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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占地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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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設備數(臺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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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機庫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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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維修間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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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2014年 |
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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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經營收入(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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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盈余總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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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作業服務總面積(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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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經營土地面積(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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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農機原值(截止到2016年6月):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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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農機具總數(截止到2016年6月): 臺(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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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以下主要列舉大中型或較高性能機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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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馬力以上拖拉機: 臺 |
聯合收獲機: 臺 |
烘干機: 臺(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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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馬力拖拉機: 臺 |
乘坐式插秧機: 臺 |
精少量播種機: 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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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走或機引式噴霧機: 臺 |
臺 |
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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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
臺 |
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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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兩年來合作社運營主要情況和成效(8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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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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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證書)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成員名冊及出資額清單復印件。 3、最近兩次成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復印件。 4、機庫棚、維修間和合作社外景照片各1張。 (以上材料作為申報材料附件報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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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意見(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等)
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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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意見
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填報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序號 |
合 作 社 名 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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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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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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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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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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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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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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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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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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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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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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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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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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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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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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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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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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