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
為全面推動新修訂后的《種子法》全面貫徹、深入實施,全國人大決定,今年下半年開展《種子法》執法檢查,充分體現了全國人大對國家農業現代化,對依法促進種業發展的高度重視和務實精神,也是對全國種業法治化、現代化工作的有力推動。各級農業部門要以這次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為新動力,進一步推進法律制度落實,促進現代種業發展。為此,我部定于近期組織開展《種子法》貫徹實施情況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一)《種子法》及配套規章的宣傳培訓情況;
(二)地方性規章制度清理和制修訂情況;
(三)《種子法》及配套規章賦予職責任務履行情況;
(四)《種子法》實施前后種業變化和成效;
(五)貫徹實施新《種子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結合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際需要,提出貫徹落實《種子法》,發展本地現代種業的建議。
二、檢查方式和時間
檢查采取各省(區、市)自查和農業部組織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查工作原則上于7月31日前完成。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此次執法檢查是全國人大年度工作的重要內容,屆時將由三位副委員長帶隊赴陜西等6省檢查,全國人大委托省級人大對12個省(區、市)進行檢查。期間,將全面聽取農業部貫徹落實《種子法》情況匯報。2018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種子法》執行情況。請各地高度重視,全面自查,認真總結,積極整改。列入全國及省級人大檢查的省要加強與本地人大的匯報,積極做好執法檢查的各項配合工作。
(二)認真整改。各地要以此為契機,重溫立法精神,遵循立法原則及配套規章條款,對照法律逐項檢查實施情況,及時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匯報,采取有力措施,推進制度政策落實,健全種業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開創依法治種的良好局面。
(三)開展量化評價。請各地對照《〈種子法〉執法檢查考核評分表》(見附件),按各項評價項目指標標準及取得進展的比例客觀開展自評。工作內容及成效要有可供核查的書面材料、實物或現場佐證。
(四)認真總結。在自評基礎上,系統總結新《種子法》實施給種業發展帶來的新變化,突出新增法定職責,基層管理隊伍能力建設、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四種主體備案管理、種質資源保護、品種審定和登記、同一生態區省間引種備案、撤銷審定、新品種權保護、育種成果轉讓、權益分配改革等工作開展情況。
(五)及時上報。請于2017年7月25日前將書面總結及《種子法》執法檢查考核評分表,以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正式文件報送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同時將電子文件發市場監管處郵箱(zzjscjgc@agri.gov.cn)。
聯系人: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市場監管處何蔚
電話:010—59193114
傳真:010—59193195
附件:《種子法》執法檢查考核評分表
農業部辦公廳
2017年7月12日
附件
《種子法》執法檢查考核評分表
項目及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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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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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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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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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傳及配套辦法制(修)訂清理(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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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法宣傳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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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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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宣貫通知的得1分,未印發不得分;組織管理部門對《種子法》及配套辦法培訓,得6分,少培訓一個辦法扣1分;印發宣傳資料得1分,未印發不得分;對企業和農民進行培訓的各得1分,未培訓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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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辦法規范性文件制(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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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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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本轄區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修改清理的,得6分;啟動相關法規和辦法修訂清理的得2分;結合新法實施,制定相關工作實施細則的,得2分,未制定或未啟動制(修)訂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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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
(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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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質量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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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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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監管工作通知,開展種子質量抽查,得1分。未開展檢查不得分,檢查覆蓋率不足50%的扣1分;發布抽查結果通報,得1分,未發布不得分;印發通知,開展執法檢查的得1分,未開展不得分;及時向農業部報送執法檢查結果的得1分,未報送不得分;及時公開查處結果的得1分,不公開扣1分;有質量標準體系建設措施的得1分,沒有不得分;開展標簽和使用說明辦法培訓的得2分,未培訓不得分;開展標簽和使用說明專項治理的得2分,未開展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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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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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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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開投訴舉報電話和郵箱得1分,少一項扣0.5分;建立投訴舉報電話檔案的得1分,未建檔案不得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得1分,案件查處不公,或不及時受理致當事人上訪的扣1分;按要求進行案件查處信息公開得2分,未公開的不得分;有投訴不查處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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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種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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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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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或明確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部門得1分,落實專人負責得1分;開展植物新品種保護培訓得1分;落實植物新品種保護執法經費得1分;開展集中打擊侵犯植物品種權行為活動得1分;公布本地區打擊侵犯植物新品種權行為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舉報方式得2分;上述各項未完成的扣除相應分值。另應當受理未受理及受理后未及時查處的,或未按要求公開案件查處信息的,或應該移交司法機關未移交的,每發生一起扣0.5分,最高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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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機構考核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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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機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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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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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考核指南并公開的,得2分,沒有不得分;按要求開展考核的,得2分,未開展考核扣2分;結果公開,得1分,未公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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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管理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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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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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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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本省實際制定并發布審定標準,得2分,已制定未發布得1分,未制定不得分;及時將省級品種審定數據上報農業部,得2分,未上報不得分;公開審定結果得1分,未公開不得分;啟用新系統打印品種審定證書得2分,未啟用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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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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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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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通綠色通道和聯合體試驗得3分,應開通未開通不得分;印發管理要求和監管標準文件并對各級試驗進行監管,得1分,未印發文件不得分;試驗方案及結果公開得1分,未公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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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種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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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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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引種備案辦法,得2分,未印發不得分;按要求開展引種備案工作,得2分,未開展不得分;公開引種備案信息,得1分,未公開不得分;辦法中變相增加備案人義務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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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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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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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登記辦法、指南培訓班,得1.5分,未舉辦不得分;啟用農業部品種登記系統受理登記品種,得1.5分,未啟用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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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許可
(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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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審核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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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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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規范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申報指南并在明顯位置張貼,或在門戶網站公開的,得2分,未公開不得分;有咨詢電話或郵箱并向社會公開的,得1分,未公開不得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審核,確保材料真實、完整、有效的,得2分,出現申請材料要件缺失、失效等明顯差錯,每件扣0.5分,扣完為止;依法按程序對許可審核、核發結果進行公開的,得2分,未公開不得分;提前辦結率達90%以上的,得2分,達不到不得分;指導要求企業建立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的,得1分,未指導不得分;監督檢查企業建立種子生產經營檔案情況的,得1分,未檢查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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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備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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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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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縣級備案工作開展業務培訓的,得2分;采取專項檢查推進備案工作,備案完成率90%以上的,得5分,備案完成率每少10%少得1分,備案完成率低于50%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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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任
務落實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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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任務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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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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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省級儲備制度及經費任務的,得2分,未落實不得分;協助落實國家儲備任務并開展檢查得2分,任務落實不力扣0.5分,未開展工作檢查扣0.5分;按時向農業部報送儲備工作總結得1分,未報送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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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業扶持政策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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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業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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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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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臺本省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指導意見或轉發五部委改革指導意見的,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制定本省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實施方案的,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采取措施推動改革任務落實,發掘改革典型案例的,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對在南繁基地有育制種業務的省份,按要求制定落實《規劃》實施方案的,得1分;對有南繁核心區新增用地需求的省份,按要求完善工作方案,落實用地的,得2分;落實核心區租地資金和科研生產生活服務設施項目建設資金的,得2分;海南省按照年度南繁工作要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得5分,未完成1項扣0.5分,扣完為止。
加分項:育制種大縣和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所在省份,出臺政策、安排項目和資金支持基地建設,加強基地管理的,加2分。沒有基地或無基地支持措施的,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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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性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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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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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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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在貫徹實施《種子法》有獨特創新的,自評加分,10分之內自評,并在總結報告的自評分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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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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